近日,南京市江宁区的一名员工张某因父亲生病需要请假,但在请假期满后,其父亲病情恶化,张某再次请假未获批准。最终,张某的父亲不幸去世,经过仲裁程序后,张某将公司告上法庭。法院认为,公司在知晓张某父亲病情严重的情况下,未批准其请假,将张某回家照顾父亲的行为认定为旷工,违反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。因此,法院认定张某不构成旷工,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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