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西吉安新干县警方成功打掉一流窜盗窃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。4人在实施一起“拉车门”盗窃时,从车上放置的1万元现金中先是盗走了3千元,随后又折返放回了1千元。问其为何如此时,4人道:“我们懂法,不偷2千元以上,就不会被刑事拘留……”警方普法:江西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500元以上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4条(盗窃罪)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。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盗窃”。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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