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媒体报道,2022年,年过50岁的李某与太仓一家餐饮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务合同。合同约定:李某从事服务员工作,根据餐饮公司实际的工作时间提供劳务服务;在劳务合同期内,李某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。
没想到是,李某在参加公司组织的蛙跳活动中受伤,经鉴定,构成十级伤残。由于餐饮公司不愿意赔偿,李某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李某与太仓某餐饮公司签订劳务合同,双方构成劳务关系。在该起事故中,餐饮公司对李某遭受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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